(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关管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不按照规定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公司财务做假账如何处罚法律解析: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以五千元...
更新时间:2024-02-03标签: 会计填制行政处分行政凭证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