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商誉会计的会计处理为:新准则体系下,不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涉及商誉。商誉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新准则体系下,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2)商誉的确认是指“正商誉”,不包括“负商誉”。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自创商誉在会计上不予确认,不计入资产。合并商誉是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和确认的。
什么叫商誉?商誉是指购买方支付的超过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只发生在企业合并中。商誉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根据会计准则:自创商誉在会计上不予确认,不计入资产;合并商誉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并确认,计入资产。“商誉”一词最早出现在16世纪中后期,它最早是作为商业词汇出现的。“商誉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一切有利条件。
扩展:商誉三元论:关于商誉本质的权威观点是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家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的三种论点,即商誉价值理论、超额收益理论和总估价账户理论。这三个论点被称为商誉的“三元论”。商誉价值论认为,商誉来源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和顾客的好感,这种好感可能来源于企业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信誉、有利的经营地位、良好的劳动关系、专属特权和良好的管理。
商誉在新会计准则中有什么变化?什么时候才核算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根据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差额是指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商誉,即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购买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的情况下,差额是购买方应在其账簿和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商誉。
新会计准则中的商誉及其核算商誉是指未来能给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企业预期盈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盈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中,是被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商誉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在新准则体系下,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
“可见,我国对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额的间接计量。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要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能确认商誉。
会计中的商誉是什么意思商誉是指未来能给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企业预期盈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盈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一种能够使企业中的人、钱、物等要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中,是被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商誉通常是指在同等条件下,企业能够获得高于正常投资回报率的价值。
在现行会计准则中,商誉不再被视为无形资产,因为“商誉的存在离不开企业本身,不可辨认,不属于无形资产。”这是确认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无形资产的重要标准。商誉属于资产类,如果发生减值,应在本科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核算。
/image-19世纪后期,商誉开始出现在企业会计账簿中,用以记录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实际交易价格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差额。因为当单个资产被有效地组织成一个有机整体时,其盈利能力明显高于单个资产,所以被并购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往往超过其整体资产中各个单个资产价值之和。该企业整体资产交易的差额,不适宜分摊到任何一项资产,只好列为综合项目,这就是会计上的“商誉”。
商誉在会计上怎么做帐借:无形资产贷:相关科目。商誉会计的会计处理如下:新准则体系下,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我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应当将合并成本与合并中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可见,我国对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完全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即均为差额间接计量。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能确认商誉。2.不同控制下的并购成本内容。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应当按照准则分别确定合并成本和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并比较两者的大小。
2016初级会计教材上为什么商誉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所以表现为一些法律上的权利或技术。但无形资产在会计上通常是狭义的理解,即专利权、商标权称为无形资产。
商誉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中定义的商誉概念根据应用指南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6号),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与企业本身不可分离,不可辨认,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这个概念有五个基本含义:(1)商誉是企业合并时产生的。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合并取得股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企业集团内的企业合并,另一种是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商誉的确认是指“正商誉”,不包括“负商誉”。即“企业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处理(正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负商誉,计入当期损益。(3)商誉的确认以“公允价值”为基础。(4)商誉与企业本身密不可分,不具有可识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