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如下:公司名称。对于物业管理企业,名称行业特征应当包含“物业管理”或者“物业服务”字样;2.注册资本。虽然注册公司的国家已经取消了注册资本的低要求,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包括商业公司,仍然有一些注册资本的要求。据悉,注册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起;3.注册地址。
在关键人员方面,管理、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人,财务、工程等业务负责人还应具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现实中,物业管理肯定有项目要做,工作要做;6.企业制度。要有组织严密的企业管理体系,建立严格执行的服务标准、费用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7.相关资质申请。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有专业执照,注册会计师,信誉好,实力强,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发起人必须持有专业执照,并要求至少有两名发起人;2.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工作不少于3年的注册会计师3人;3.拥有声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专业团队,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4 .设施齐全,具有办公场所、通讯设备、信息技术系统等。符合要求的;5.规范的管理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可以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稳定。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是什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与监督暂行办法是2005年以财政部第24号令形式发布的会计法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财政部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并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3.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一年内,未因采取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驳回、不予批准或者撤销。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批准和监督。第三条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并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第七条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合伙人;(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审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审批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包括申请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注册会计师名单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信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资证明等。审批机关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